1,员工上下班途中,因暴雨洪涝灾害导致人身伤害,是否是工伤?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款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根据以上条款可以认定,员工在上下班途中导致的人身伤害,可以认定为工伤,但需要注意的是,伤害是非本人主要责任导致的事故,才能认定为工伤
2,受公司要求在外出差,因暴雨洪涝灾害导致人身受到伤害是否能够认定工伤?
可以。
本次暴雨洪涝灾害期间,部分外地人员因工作原因到河南出差,导致受到人身伤害,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五款规定,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从以上条款可以看出,员工因外地出差期间,在处理工作原因事务时受到人身伤害,可以认定为工伤,这里的工作原因应当包含处理工作原因事务时必要的出行期间(如打车,乘坐公共交通等)。
3,在暴雨洪涝灾害期间,员工因抢救他人导致受到人身伤害,能否认定工伤?
可以。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第二款规定,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视同工伤。在这里,员工抢救他人的行为可以认定是维护国家利益和公共利益,应该认定为工伤
4,员工在暴雨洪涝灾害期间工外出期间发生事故或者在抢险救灾中下落不明,能否认定工伤待遇?
《工伤保险条例》第四十一条规定,职工因工外出期间发生事故或者在抢险救灾中下落不明的,从事故发生当月起3个月内照发工资,从第4个月起停发工资,由工伤保险基金向其供养亲属按月支付供养亲属抚恤金。生活有困难的,可以预支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的50%。职工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按照本条例第三十九条职工因工死亡的规定处理。
5,员工认定工伤后可主张哪些赔偿?
(1),员工发生工亡的情况。员工因工死亡后,赔偿项目包括:丧葬费,供养亲属抚恤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2),员工发生工伤的情况。员工发生工伤后,赔偿项目主要包括: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食宿费、辅助器具费(如有)、停工留薪期内的工资、生活护理费、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